2014~2018年電力安全事故總量統計與分析
事故總量分析
2014~2018年,全國電力行業累計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38起,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16起。年度數據統計詳見表1。以上事故中,按發生的領域分類統計如下:
電力生產領域發生143起,占事故總數的60.08%。較大及以上事故2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12.50%。
電力技改領域26起,占事故總數的10.92%。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3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18.75%。
電力建設領域69起,占事故總數的28.99%。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11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68.75%。


通過上表數據可以看出,全國電力人身傷亡事故主要集中于電力生產領域,但較大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則主要集中于電力建設領域。由此可見,電力建設過程中的事故危害是更為嚴重的,安全監管責任風險應該是高于其他領域的。
事故原因分析
按照引發事故的原因分類,統計數據如下:
產品質量(含工程的主輔設備、原材料、施工機械設備)引發的事故:共計13起,占事故總數的5.46%。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2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12.50%。
違規違章操作引發的事故:共計183起,占事故總數的76.89%。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9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56.25%。
自然因素引發的事故:共計9起,占事故總數的3.78%。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4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25.00%。
工程建設質量不合格引發的事故:0起。
其他因素(含意外)引發的事故33起,占事故總數的13.87%。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1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6.25%。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違規違章操作是引發電力事故的最主要原因,占比達到事故總數的76.89%。由此可見,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違章應該作為電力安全管理的重點。
綜合以上數據,2014~2018年,電力行業沒有發生因工程建設質量不合格而引發的事故。由此可見,近年來電力工程質量管控方面,各企業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
工程建設事故原因分析
綜合電力技改和基本建設等工程建設領域所發生的95起人身傷亡事故,按引發事故的原因統計如下:
因主輔設備及原材料質量引發的事故:0起。
因施工機械原因引發的事故:7起,占事故總數的7.37%。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2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12.5%。
因違規違章操作引發的事故:70起,占事故總數的73.68%。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8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50.00%。
因自然因素引發的事故:7起,占事故總數的7.37%。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5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31.25%。
其他因素(含意外)引發的事故:11起,占事故總數的11.58%。其中較大及以上事故1起,在較大及以上事故中占比6.25%。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在工程建設領域,因違規違章操作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數量,占比為73.68%,明顯高于其他事故原因,其次是自然因素和其他(含意外)原因,因施工機械原因引發的事故也不容忽視。由此可見,違規違章操作同樣是工程建設領域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樣的,施工機械設備需加強維護和管理也是不容忽視的風險,對施工機械設備維護和管理也需要加強關注。
綜合以上數據,2014~2018年,在工程建設領域,沒有發生因主輔設備及原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引發的事故。由此可見,近年來電力裝備制造質量和工程參建各方對原材料的質量管控是到位的,各企業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也是富有成效的。
